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有一名徐姓男子,因為受不了鄰居的小孩總是在走廊上跑跑跳跳,於是他在一張A4紙上寫下「再怎麼培養他,以後長大也是開計程車的」等字,但職業不分貴賤,怎麼可以這樣侮辱人?何況這張紙條就貼在大樓樓梯間,每位住戶都看得到,徐先生已經涉及「公然侮辱罪」,將判處罰金5000元。
▲計程車司機。(示意圖,圖片來源:Flickr使用者chia ying Yang)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徐姓男子在A4紙張寫下:「請你的小孩別在走廊尖叫吵人,這不是天真活潑,是你不會管教,捨不得打罵結果,來吵左鄰右舍,就像他老子(了)到處吐檳榔汁,丟煙頭,製造環境髒亂,懂嗎?在(再)怎麼培養他,將來也是開計程車的。」並貼在大樓樓梯間,計程車司機認為自己受到侮辱,一狀告上法院。
對此,徐姓男子承認字條是他寫的,但他不堪鄰居小孩在走廊上吵鬧,才會出此下策,並沒有要汙辱計程車司機。但法院認為徐姓男子的字條足以貶損計程車司機的人格,且讓整棟社區住戶都看到,已涉及公然侮辱,判處罰金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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