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40多歲男子李允然被控以成立網拍公司,募集小模為由,性侵一對前來應徵的姊妹花。逃亡期間,竟又持槍闖入一民宅,性侵一對母女並強盜財物。更惡劣的是,期間他還騙出姊妹花中的姊姊,電擊凌虐,威脅姐姐撤告。二審高等法院17日宣判,依對未成年人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李男犯下性侵案後逃亡,竟還持槍闖入民宅強盜、性侵,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李男犯以藥物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5月,又犯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罪,判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5萬元,得易服勞役。另又犯成年人故意對未滿18歲之人強盜強制性交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源於李男被控於2004年間,成立空殼公司下藥性侵女員工及前來面試的女子,判刑11年,2013年假釋出獄。但李男不知悔改,又成立網拍公司,對外招募小模,一對姊妹花前往應徵,李男以拍攝旅遊主題,免費提供住宿及5000元報酬,邀約姊妹花於2020年7月間入住民宿。住宿期間,李男趁機在飲水裡下藥,性侵得逞。事後姊妹花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
李男逃亡期間,2021年2月29日,竟持槍闖入民宅,搶走9000元現金,並性侵民宅女主人與未成年女兒。另又為了報復姊妹花對他提告,以他人名義騙出姊妹花的姐姐,囚禁凌虐姐姐長達24小時,威脅撤告。
李男最後在新北市一間養生館落網,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上訴二審,法官痛批李男不僅毫無悔意,手段惡劣,因此仍判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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