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今年3月間,台南一名27歲的黃姓男子,因不滿29歲的詹姓女友提分手,於清晨持刀潛入詹女家中,不料卻被詹母撞見,黃男竟持刀砍傷詹母、詹女祖母,最後詹母送醫後不治。台南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但否認有殺人意圖,並自陳有精神疾病,也欲跟被害家屬和解但遭拒。合議庭認為,黃男殺死詹母屬「間接故意」,檢方求處無期徒刑過重, 因此殺人罪部分與恐嚇、傷害等罪,合併判處15年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黃男因感情糾紛殺害詹女母親。(圖/資料照)
據了解,黃男因感情糾紛,先是傳訊威脅詹女,之後又持刀潛入其住處,被詹母發現後,焦急欲脫身之下,竟持刀砍傷詹母,導致其死亡,對此,檢方認為應予以嚴懲,建請法院求處無期徒刑。合議庭審酌,黃男造成被害人家屬恐懼,及難以平復的傷痛,並危害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至深且鉅,但考量其年紀尚輕、無前科紀錄等,殺死詹母屬「間接故意」,犯後也表達悔意與和解意願,認檢方就殺人部分,求處無期徒刑稍嫌過重,因此判15年6月。
▲黃男因感情糾紛殺害詹女母親。(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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