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周雅玲,疑涉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16日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其服務處、住處,約談周雅玲等7人到案說明,17日凌晨複訊後,周雅玲被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17日下午,新北地院裁定周雅玲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其他5人分別以3至20萬元不等交保,1人無保請回。
▲新北議員周雅玲,遭控詐領助理費。(圖/翻攝周雅玲臉書)
據了解,新北市議員周雅玲,遭檢舉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違法獲利近千萬,檢調接獲情資,指周雅玲自2009年起,疑涉嫌利用6名親友人頭、詐領補助款,對此,周雅玲否認指控。本月17日,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處,兵分多路搜索周雅玲服務處、住處,查扣手機、平板、存摺等相關物證,並約談周雅玲等7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周雅玲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新北地院認為,周雅玲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所犯為重罪,亦有串證之虞,但審酌情節,如周雅玲能拿出3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則無羈押必要,因此裁定其300萬元交保,而檢方表示,待收到裁定後,會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