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女稅務員「請好請滿」,4年沒上一天班領百萬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育嬰留停和防疫照顧假都是法定事由,機關不能拒絕,也不能在考績上有不利處分。因此,本總處並未表示可以不准假,考績丙等。
▲女稅務員依性平法等規定請假,人事總處認為,政府不得拒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媒體報導,南投一名女公務員4年來從來沒上過班,照領百萬薪水,打疫苗的時候又出來報到,讓同事相當傻眼,且傳出人是總處指示南投縣稅務局可駁假、考績打丙反制;對此,人總緊急澄清,這是錯誤報導。
人事總處今(1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該名當事人係因請娩假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長時間未至機關工作,這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不分公私部門均須遵守,且雇主和服務機關不能拒絕。
其次,人事總處說,該公務員復職後請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措施,機關亦不能拒絕,亦不得據以為不利之處分。而其復職期間如係報載之6月至8月,因至年終未滿6個月,根本沒考績。
第三,人事總處表示,當事人申請的各項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均係因應少子女化營造友善職場的國家政策,因請假規則及留職停薪辦法相關法令為銓敘部主管,如果有精進的空間將就類此情形將會與相關機關及該部ㄧ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