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邵子揚、徐兆緯/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帶著二手衣褲在永和福和橋下違法擺攤,遭到警方開單舉發,但查驗身分的時候意外發現,男子因為侵占案遭到新北檢發布通緝,因此要男子配合收攤上銬帶回歸案。沒想到他變臉拒絕,還出手打傷員警,這下舊案未了,新案又妨害公務遭新北地院判拘役40日。
▲男子因為侵占案所以被通緝,但他不配合警方上銬。
福和橋下廣場入口處,一名男子被3名員警團團包圍,他奮力抵抗想甩開,一陣拉扯還真讓他跑了,但不到10秒又被抓回來。若只是單純違法擺攤,有必要這樣嗎?
▲在一陣拉扯中,竟然真的不小心讓男子跑掉。
違法擺攤林嫌:「都不要給我動啦,拜託一下,東西都不要動。」
保全:「趕快,趕快。」
整個推車的衣物,男子借放在管理室,但才剛安頓好,轉頭員警就要對他上銬。
▲男子把推車的東西借放在管理室。
員警:「好,手,過來。」
違法擺攤林嫌:「沒有啦手,沒有啦手,我沒怎樣你要銬我。」
違規擺攤開單就好,男子不明白為什麼要被上銬。
▲男子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被上銬。
違法擺攤林嫌:「我是怎樣你講給我聽啊,我沒有侵占,我沒有侵占。」
員警:「你侵占通緝。」
一聽到自己是通緝犯,男子情緒突然失控,握緊雙拳,就是不讓員警上手銬。
▲男子情緒失控,和警方發生拉扯。
違法擺攤林嫌:「我為什麼要給你銬,你說啊,我又沒侵占啊。」
拒捕過程中,還左勾拳打傷員警,造成潘姓員警臉部、下唇擦傷,下背和骨盆挫傷。員警會來這取締,就是因為不少攤商違法擺攤,甚至出現貨品來源不明,還夾藏贓物違禁品。
▲福和橋下常有攤商違法擺攤,甚至出現贓貨。
記者邵子揚:「這裡是永和福和橋下廣場,平常相當多攤販來這違法擺攤,因此警方經常性的來勸導並且是開單。當日這名林姓男子就被開了一張罰單,過程中查出他是侵占通緝犯,但他拒絕被捕還打傷員警,新北地院依照妨害公務判他拘役40日。」
男子幾乎不受控,員警只能往他臉上噴辣椒水,才順利將他制伏上銬。儘管林男不斷喊冤,但他遭到發布通緝是事實,又出手打傷員警,這下攤子不用擺了,得先好好處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