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去年發生在台南的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擄殺案件,震驚台、馬兩國,而女大生父母處理完後事後返國,跨海提出國賠、民事求償及犯罪被害補償等訴訟;橋頭地檢署證實,已於3月16日收案,於4月29日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審議完畢,目前正待申請人提供資料完成後續程序,據了解,賠償金額合計約200萬元。
▲馬國女大生來台灣求學卻魂斷異鄉,監視器拍下最後身影。(圖/翻攝畫面)
就讀台南某大學的馬國女大生,於去年10月28日獨自行走在台鐵沙崙線高架橋下方,遭到兇嫌梁育誌以麻繩擄走,毆打至無力反抗後性侵得逞,最後將人放置在後車廂;梁育誌途中在行經東山休息站時,發現馬國女大生已經死亡,於是載往大崗山棄屍,避免犯行曝光。
▲馬國女大生父母來台處理女兒後事,在招魂地還伸手希望能再次擁抱女兒令人鼻酸。(圖/翻攝畫面)
整起案件震驚社會,總統蔡英文也為此親自向女大生家長致歉;同年12月25日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而馬國女大生的父母,也跨海提出相關賠償及訴訟。橋頭地檢署表示,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其父母符合遺屬範圍,因此同意申請補償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合計約200萬元。這筆費用先由國庫代墊,之後向被告求償,最後被告自己負賠償責任,不過由於凶嫌梁育誌本身無資力,檢察官恐難行使求償權200多萬的補償金,最終恐將由國庫買單,但會以被告在監所作業金來支付。
橋頭地檢署表示,補償案件於110年3月16日收案後,已於4月29日經本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審議完畢在案,目前待申請人提供資料以便完成後續程序。根據規定,遺屬補償金喪葬費最高金額不得超過30萬,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父、母可分開申請,1人最高金額不得逾100萬、40萬元。
▲兇嫌梁育誌擄殺馬國女大生,全案震驚社會。(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