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台北市一位人妻自稱在家遭到公公以按摩為由推倒揉胸至少一分鐘,一個月後跟丈夫、娘家投訴並報案,公公後來被依照強制猥褻罪起訴。但法官審酌後認為,丈夫證詞透露妻子事發後、報案前這段期間行為並無異狀,認定公公猥褻罪證不足判無罪。
▲台北一位人妻自述遭公公猥褻。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在北市南港區跟公婆同住的人妻,自稱有天跟公公在家獨處,後來公公以要幫她按摩為由將她推倒,並解開內衣摸胸猥褻至少一分鐘,事發一個月後人妻跟先生訴苦,後來就搬回娘家並報警。
▲人妻向老公訴苦卻不被相信。(示意圖/pixabay)
公公後來被依照強制猥褻罪起訴,不過律師指出,妻子在被事發後一個月才報警,而且先生作證時有透露,妻子在事發到報案這段期間,言行並無異狀。妻子在家穿著打扮都跟平常一樣,在家都會穿連身裙,甚至洗完澡就裹著浴巾走在家中,感覺不出有對公公的畏懼感。士林地院法官審酌這些證詞,加上全案僅有人妻一人自述,公公也矢口否認有猥褻,以罪證不足為由判公公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