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花蓮報導
太魯閣號出軌案造成49死的主嫌李義祥,花蓮地院法官認為,本案相關證人均已到庭交互詰問完畢,主嫌李義祥、移工華文好均已無羈押必要,裁定李義祥60萬元交保、停止羈押,限制住居於花蓮市,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華文好則是責付予受責付人;而花蓮地檢署稍早也已提出抗告。
▲李義祥以60萬元交保,檢方稍早也已提出抗告。(圖/翻攝畫面)
花蓮地方法院指出,李義祥、移工華文好案發後都已遭羈押,而如今本案相關證人均已到庭交互詰問完畢,認為給予李義祥和華文好一定的處分,應足以對其形成拘束力,可確保後續審理等程序順利進行,因此無繼續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李義祥以60萬元交保,停止羈押,限制住居於花蓮市,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而華文好則是責付給東華大學梁姓教授作為受責付人,離開看守所後,前往梁姓教授位於桃園八德區的住處居住。
花蓮地檢署則指出,檢方昨天(25日)收到法院裁定後,今已提起抗告。檢方認為,被告李義祥、華文好將負擔鉅額賠償責任,但法院在證據調查尚未完畢之際,就讓長期逾期居留的華文好無保限制住居在桃園市、李義祥僅以60萬元低額具保金替代羈押,均不足以擔保2人將來如實面對司法審判及刑罰執行,且與犯罪情節、規模及所造成損害顯不相當,不符比例原則,因此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