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由於行政院還有5個部會的組改工作尚未完成,因此行政院會日今(28)日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修正草案,將原本施行期限到明年1月31日延長,刪除施行期限,並刪除「暫行」字樣,以利後續環資部、農業部其他行政部會組織調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強調,修法調整為常態性,事讓組改更務實、彈性的方式,不影響推動組改的決心。
▲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立法院2010年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人事行政總處並在2010年2月3日制定公布「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將原本行政院轄下37個部會整併為29個,並從2012年啟動組織改造,不過,行政院自2012年啟動組改至今,尚有內政部、交通部改制為「交通及建設部」、經濟部改制「經濟及能源部」、環保署升格「環境資源部」、農委會升格「農業部」等尚待完成。至今該條例施行期限已四度延長。
面對仍有五個部會組改尚未完成,但是該條例期限延長至明年1月31日將到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決定修法,強化新機關成立前過渡期間配套措施法律依據能持續適用。
施能傑今天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目前組織改造已提出成立數位發展部,其他部會組改也繼續在進行,因涉及複雜,內部討論有事當結果,就會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