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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傳播妹!好友後座大搞車震 他幫忙開車也判刑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彭姓男子,3年前與陳姓友人到鋼琴酒吧喝酒聊天,傳播妹小萱(化名)因不勝酒力而醉倒,他便叫陳男駕車到暗巷,並在轎車後座性侵小萱得逞,一審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彭男4年6月徒刑,陳男被認定是幫助犯,亦遭判2年徒刑,2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上訴無理由,因此予以駁回,全案仍可再上訴。

檢警調查,2018年11月10日凌晨時分,彭男等4人前往台中市某鋼琴酒吧飲酒作樂,並邀請傳播妹小晴、小萱坐檯陪酒;同日清晨時分,小晴因身體不適先行離開,小萱則是醉倒在座位上。

彭男等人決定帶著小萱離開,並由友人阿豪(化名)負責開車,行經五權路附近超商時,阿豪下車購買飲料,彭男眼尖發現巡邏警員,因擔心酒駕一事曝光,遂要求另名友人阿傑(化名)駛離現場,阿傑將車開到自己公司門口,隨即下車離去。

此時小萱依舊不省人事,駕駛則換成陳男,再啟程前往台中市太平區,彭男指示陳男停在暗巷內,自己則脫去小萱身上衣物,並在後座性侵小萱得逞;彭男再要求陳男開車,重回超商與阿豪會合;事後小萱不甘平白受辱,遂對彭男等人提出告訴。

▲彭男指示陳男將車停在暗巷,自己則在後座性侵傳播妹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彭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當天他從廁所出來時撞見對方,小萱就表明想發生性行為,還衝過來抱住他;彭男接著表示,他有警告對方不要發酒瘋,小萱才乖乖回到座位,後來他到廁所小便,小萱就跟著進來,兩人就在廁所發生性行為。

陳男辯稱,他有聽到小萱向彭男表示想要做愛,在場的人都聽得很清楚,後來彭男出去上廁所,小萱也跟著走出去,他不確定小萱是否也去了廁所,當天小萱都在車上睡覺,沒有發生任何事情,小萱醒來後要求彭男給錢,但細節他並不清楚。

一審法官認為,彭、陳2人飾詞狡辯,遂依乘機性交罪判彭男4年6月徒刑,另依幫助犯乘機性交罪判陳男2年徒刑;2人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2人上訴無理由,因此予以駁回,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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