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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返台驚見屋內滿滿「生活感」 房仲自己住!判刑4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在中國經商的台商返台後,發現位於台北市的出租房產,房客明明退租了,屋內卻滿是家具、衣物等生活物品,充滿生活感,這才得知幫忙處理出租事宜的林姓房仲竟然擅自搬入居住。林男辯解,趙男曾經口頭答應過他,但法官認為,有答應怎麼會沒有租賃契約,判處林男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趙姓台商返台後發現,應該沒有房客的出租房內,竟然充滿家具、物品,滿滿生活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趙姓屋主於2017年委託林姓房仲處理租屋,並由兒子和房仲保持聯繫。但2020年1月底,在中國經商的趙兒返台,發現原本房客已經退租的屋子,裡頭竟擺放家具、衣物、戶口名簿等物品,充滿了生活感,這才得知,林姓房仲竟擅自搬入生活3個多月,對林男提告竊佔,要求搬離並支付1個月房租。

林男辯稱,原本房客退租後,便向趙男詢問是否讓他租用,趙男也口頭答應以每月1萬5000元金額,出租給林男,他才搬入,還修好房屋的漏水、壁癌等問題。不過趙男否認有答應,強調當時有告知得打契約,林男也答應,但契約還沒簽訂,林男就擅自搬進去。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林男確實有在屋內生活,且從瓦斯、水電費的繳納狀況,證實林男自2020年11月起入住,但林男拿不出租約,也未支付押金等費用,顯然未取得同意便慎自佔用。

考量林男既為專業房仲,卻違反其專業素養,依竊佔罪將林男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不法所得4萬5000元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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