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警方對潘男宣讀權利。(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一名35歲潘姓男子,今年11月間前往汐止區某生活賣場,見到一名女性顧客身材姣好,一時心生歹念,竟以熊抱方式,從後方抱住女子1、2秒,直到女子掙脫這才罷手,女子事後連忙向店員求救報警尋求協助,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日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潘男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
據悉,潘姓男子國中肄業,平時從事資源回收,居無定所,今年11月22日傍晚5時許,將全身包緊緊,以蒙面方式進到汐止大同路二段一間生活賣場,見到一名女顧客正在購物,認為對方身材姣好,於是從後方熊抱,撫摸腹部、腰部約1、2秒,女子嚇得放聲大叫,並痛斥潘男「噁心!」汐止警方迅速趕抵現場,將潘男依性騷擾現行犯帶回偵訊,訊後依法移送法辦,並遭士林地檢署起訴。
士林地院審理時認為,潘男為逞一己慾念,在店內對素不相識的女顧客觸摸腹部、腰部等身體隱私處,侵害對方身體自主權,對身心造成影響,所為非是,潘男於犯後終能坦承犯行,但女顧客表明無和解意願,希望潘男可獲取教訓,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性騷擾罪,判潘男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
▲警方將潘嫌上銬。(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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