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林女表示,陳女跑到兒子的安親班找人,她才知道丈夫外遇,還和陳女生下一女,讓她痛苦萬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從事保險業務的陳姓女子和葛姓男子發生婚外情並產下1女,2年後,陳女跑到葛男兒子的安親班試圖聯絡葛男,2人的婚外情因此曝光,葛男的妻子也因此對陳女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8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陳女應賠償45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陳姓女子和同事葛姓男子於2018年發生婚外情,交往至2020年3月結束,陳女產下1女。陳女主張,女兒出生後皆她撫養,但因女兒的健康問題,必須和葛男聯絡,在找不到人的狀況下,才會跑到葛男兒子的安親班試圖聯繫,無意破壞葛男的家庭和諧。
葛男的妻子林姓女子則主張,得知丈夫和陳女的關係後,她身心俱疲,甚至流產,罹患心理疾病且名譽受損,因此請求賠償80萬元。對此,陳女反駁,林女並未舉證流產、疾病和名譽受損與婚外情有因果關係。
不過法官認為,陳女跑到林女兒子就讀的安親班找人,使得婚外情曝光,林女飽受外界異樣眼光,已使得其身心痛苦不堪,所主張的流產、罹患心理疾病等並非與婚外情毫無關聯,因此判決陳女應賠償林女4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