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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消戰翻 律師笑:我這裡一小時5000元一杯水,可續杯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店家再度發文強調,為了讓顧客有更好的服務品質,依舊得維持著「基本消費為一杯飲品」的入場消費原則。(圖/翻攝自店家臉書粉專)

▲店家再度發文強調,為了讓顧客有更好的服務品質,依舊得維持著「基本消費為一杯飲品」的入場消費原則。(圖/翻攝自店家臉書粉專)

知名作家陳安儀6日到宜蘭1間知名麵包店附設的餐廳吃飯,雖然已經點了1000多元的餐點,但店家說「低消」是1杯飲料,沒有點不能用餐,陳安儀相當不能理解,因為她對低消的認知是「最低消費」,但店家這麼要求讓她覺得是被「強迫消費」,後來,店家也出面澄清,是菜單上標示不明,未來會改為「基本消費」。

「低消」議題連日在網路上發酵,店家再度發文強調,為了讓顧客有更好的服務品質,依舊得維持著「基本消費為一杯飲品」的入場消費原則,會在所有入口顯眼處,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以免讓消費者產生不必要的誤會,「別讓情緒放在溝通前面」。

店家也說,希望各界對於餐廳和知名作家陳小姐的良善互動,給予尊重和空間,辛苦了大家~即日起至1/25,只要在身分證上的名字有「心」「儀」「奶」「油」其中一個字,歡迎至該店免費兌換一杯外帶美式黑咖啡,如有特殊原因無法選擇咖啡因及糖類產品,奶油麵包也有提供「無咖啡因及無糖的飲品」做為兌換商品。

對此議題,林智群律師直言,這其實就是雙方認知不同而已,沒辦法接受,就別消費,要扯到消費者保護法也太過了,對方不是大企業,是一家店,沒什麼市場力量可言,你不喜歡,就別去,民法裡面還有一個核心觀念叫「私法自治」。「對了林北這裡的低消就是5000元一個小時,提供一杯水,可以續杯」。

筆名人渣文本的輔大助理教授周偉航則說,有人問他日前發生的低消爭議問題,就是那個點很多菜但沒點店家要求的飲料低消然後吵成一團的。他的看法是,到底是去吃飯還是去吵架的,這個目的要先弄清楚。「我建議如果是要去吵架的,那直接在店家門口大便或許會更快一點。如果是去吃飯的,那去要你喝飲料的店幹嘛?」

 

#一鍵廢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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