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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開湯包店!老闆娘卻不是她 人妻氣炸提告求償200萬

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人妻發現,丈夫離家出走開湯包店,老闆娘卻另有其人,且和丈夫同居,氣炸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人妻發現,丈夫離家出走開湯包店,老闆娘卻另有其人,且和丈夫同居,氣炸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人夫被控離家出走後,在外開了家湯包店,但妻子發現,店裡的「老闆娘」另有其人,氣得對丈夫、宋姓女子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判決人夫和宋女敗訴,要賠償35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妻子主張,與丈夫於1992年結婚,育有1子女,但丈夫於2016年起和宋女發生婚外情,2018年間離家出走,2020年11月間,和宋女合開湯包店,店員都認為老闆娘就是宋女,宋女也和丈夫同居。不滿丈夫拋家棄子,和宋女嚴重侵害其配偶權,造成重大痛苦,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

宋女反駁,交往時,男方告訴她已經離婚,因為男方不斷追求,才答應與之正常交往,有互傳親密訊息、出遊、用餐,但沒有擁抱、發生性行為,直到收到人妻的起訴狀才知道男方根本沒有離婚,之後便與男方少有往來。2020年間,是男方向她的舅舅借款20萬元說要創業開湯包店,為了監督男方,才會到店裡幫忙,並未對外宣稱為夫妻關係,也沒有同居。

人夫則強調,確實曾經欺騙宋女婚姻關係,但因宋女的信仰,最後沒有追求成功。2020年間要開湯包店,曾請宋女來幫忙,對外說明宋女是同學,是客人誤會。他也沒有和宋女同居,某次會到宋女住處,因為宋女有東西放在店裡,他拿去給宋女。

法官勘驗人夫和宋女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出現相當多「我要當你的男人」、「你要成為我的女人」等語,且宋女曾傳訊「謝謝O,這輩子的相遇、相戀」等語,人夫也曾傳訊「不能多帶給O幸福」等語,足認雙方確實有交往。

又人夫曾傳訊給宋女「她容易發酒瘋...再次向妳道歉」、「原諒我,我越理她會更加亂..」等語,可見宋女當時已經知道人夫已婚。

另2人的對話也出現「我們在淋浴的時候」、「我要更努力賺奶粉錢」、「開花結果了」、「不能再讓我做一半會傷身的」等語,加上雙方互傳在飯店吃早餐、離開等的照片,顯見雙方不僅有共浴,且發生性關係。

至於湯包店,人妻提出部落客文章佐證丈夫和宋女對外自稱夫妻,但無法排除僅為網友個人認知。法官認為,宋女和人夫確實破壞人妻婚姻美滿、安全,情節重大,考量雙方財力、學經歷,判決人夫和宋女應賠償3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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