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賴姓男大生撿屍女網友遭判2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南市1名賴姓男大生,先前與18歲女網友小萱(化名)相約見面,2人先與車友餐敘,隔天凌晨再續攤喝酒,小萱當場醉倒在餐酒館內,賴男遂將她載回租屋處,見對方醉得不省人事,趁機脫褲性侵得逞,小萱驚醒後立刻冷靜,並以想知道全名為由,一舉拍下對方身分證,才能順利逮捕賴男送辦。
檢警調查,小萱透過網路交友結識賴男,連對方真實姓名都不知道,前年5月間,2人相約在台南火車站碰面,並一同參加車友的餐敘,隔日凌晨時分,兩人再到1家餐酒館續攤,小萱當場醉倒在沙發,賴男騎車載她回租屋處休息。
賴男見小萱不醒人事,趁機脫褲性侵得逞;小萱驚醒後默默穿上衣服,由於她還不知道對方姓名,遂要求賴男出示身分證,她才得以拍照存證,接著她要求男方載她到火車站,途中還到藥局買避孕藥;事後小萱不甘受辱,憤而前往醫院驗傷並報案,警方迅速逮捕賴男送辦。
法官認為,賴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小萱達成和解,已支付全額賠償金,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服12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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