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政道、鄭凱中/台北報導
為了防堵中國竊取、挖角我國關鍵技術或人才,行政院會今(17)日通過修正國安法跟兩岸條例草案,比照美國「經濟間諜法」概念,增加任何人不能替外國、陸港澳或是境外敵對勢力,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否則最重處12年徒刑、開罰1億元。未來將送到立法院審議,朝野立委也贊成嚴懲「經濟間諜」。
▲為了保護高科技產業技術,政院拍板新增「經濟間諜罪」。
半導體產業為台灣重要經濟命脈,為了防止境外勢力竊取,17日政院通過修正國安法草案,比照美國「經濟間諜法」。任何人不能替外國、陸港澳或境外敵對勢力,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最重處12年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若觸犯經濟間諜罪,最高可處12年徒刑,以及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保護高科技產業,防止重要的關鍵技術外流,有必要在法制面建立更嚴密、更完善的國安防線。」
畢竟國家核心技術牽動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像2019年聯詠科技公司就有前主管率3名員工,涉嫌洩漏公司重大營業秘密給上海公司,檢方依營業秘密法起訴4人,未來若修法成功,等於將營業秘密保護拉高到國安層級。另外針對中國企業繞道第三地來台從事業務活動等事,政院也通過修訂兩岸條例,違者重罰1千萬,全力防堵共諜滲透。
▲為了保護高科技產業,我國將從法制面建立更嚴密完善的國安防線。圖為竹科園區。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經濟犯罪說真的,你完全無法用所謂的道德勸說的方式,那只能用重罰,(未來通過)有類似的案子,一定要真的執法才是最重要的。」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對於台灣、對於中華民國的經濟有傷害,我覺得都應該要嚴懲。」
朝野立委舉雙手贊成,這次修正重點包括經濟間諜罪、第二境外侵害國家關鍵技術營業案件,第一審分別由高等法院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以及違反國安法犯罪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未來草案將送到立法院審議,朝野上下期盼早日修法成功。
▲未來將針對國安法案件設立專業法庭,或是指定專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