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林姿妙獲80萬元交保後,曾召開記者會強調清白。(圖/翻攝畫面)
檢廉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弊案,第2波搜索傳喚時,宜蘭地方法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宜蘭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獲無保請回,宜蘭地檢署因此於1日提起抗告。根據了解,高等法院已於2日上午收案並分案,結果最快1天出爐。
根據宜蘭地檢署抗告理由,認為確有事實足認林姿妙等3人有串供滅證之虞,且所涉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羈押原因及必要。
按程序,高等法院收到抗告後,若認為裁定有疑義,可發回重裁,屆時宜蘭地方法院得重新傳喚林姿妙3人到庭。若高院認無疑義,則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