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卓男花2千元租一日情人,卻遭林女糾眾圍毆受傷。(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1名31歲卓姓男子,先前與林姓女網友(20歲)相約吃飯,過程中他伸手撫摸對方頭部及胸部,林女認為自己遭到性騷擾,遂找來2名友人到場理論,2男痛毆卓男一頓後離去,事後雙方互提告訴。台北地檢署認為,卓男被控性騷擾部分,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至於林女等3人涉犯傷害罪部分,由於酌男撤回告訴,同樣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卓男因年過30歲仍單身,因想嘗試帶女友出遊的感覺,遂以2千元為代價,要求林女當他的一日情人;2021年12月中旬,兩人約在西門町碰面,卓男提議先一起吃飯;過程中,卓男先撫摸林女頭部,再偷襲對方胸部。林女認為,雙方說好只能親親,卓男此舉已違反約定,自己被性騷擾很不舒服,遂找來廖男、蔡男到場理論;雙方一言不合竟大打出手,卓男慘遭3人圍毆,當場倒地不起,林女等人趁亂逃離現場,路人見狀立刻報案,警方循線通知3人到案。
林女供稱,她被摸頭又襲胸,感覺很不舒服,決定提出性騷擾告訴;卓男喊冤表示,2人說好只能接吻,他絕對沒有觸碰對方胸部,反對林女等人提出傷害告訴。
檢方認為,監視器並未拍到卓男襲胸的動作,林女亦無法舉證自己被襲胸性,因此予以卓男不起訴處分;除此之外,林女等3人涉嫌傷害部分,因卓男撤回告訴,同樣予以不起訴處分。
▲西門所警員循線帶回林女等3人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