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資訊管理處今(21)日於委員會議提報「數位發展與資訊近用趨勢」報告,內容顯示,台灣網路使用相當普及,網路族幾乎天天上網,平均每週上網6.7天;各年齡層則以20至29歲族群沉迷占比突破1成、相對較高。
▲台灣網路族平均每週上網6.7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因應全球數位環境變化,國發會參考國際指標,建立數位發展指標體系,整體指標由資訊及通訊科技(ICT)近用、居住環境、教育與技能等12項構面組成,調查居住於22縣市且年滿12歲的本國籍人數位使用等狀況。
民國109年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個人上網率為86.6%;其中60歲以上民眾上網率由108年53.5%增加至109年的56.2%,是上網率成長最高的族群,顯示網路使用對中高年齡層民眾也愈來愈重要。
國發會資管處長謝翠娟表示,一般認為60歲以上的民眾看手機、電腦愈來愈吃力,使用網路頻率應會降低,結果卻相反,推測有兩大原因,一是本來就會使用網路的族群,年紀大了仍然會繼續使用,二是中高齡長輩要與朋友、兒孫聯繫也得用網路,中高齡上網率才會節節攀升。
民眾使用網路的程度及頻率愈來愈高,國發會調查發現,最近3個月內曾上網者,有65.2%幾乎天天上網且自認每天上網時間長或頻率高;平均來說,台灣網路族幾乎天天上網,平均每週上網6.7天。
若觀察不同年齡層民眾有網路沉迷傾向的占比,國發會指出,20至29歲民眾有網路沉迷傾向的比率最高、達11.2%,其次是12至17歲與30至39歲民眾,分別有9.6%及9.1%;至於18到19歲、40到49歲與50到59歲的民眾,有網路沉迷傾向的比率介於6.9%至8.6%間。
國發會也關注民眾最常使用的連網設備為何,依使用比率分別為手機、桌上型電腦及筆記型電腦;值得注意的是,連網電視首次進入民眾連網設備前5名,占比達6.2%。
而民眾生活中最常接觸的前3項網路活動類型分別是即時通訊、占比高達83.6%,其次是網路影音娛樂76.0%,接著是商品或服務資訊查詢、達65.4%,顯示民眾已普遍應用數位工具處理日常生活大小事。
國發會也提到,0分代表非常不滿意,10分代表非常滿意,調查結果顯示「主觀幸福感」平均滿意分數為7.0分,表示多數民眾會因為資訊近用而感到幸福感提升;未來將持續透過數位發展調查,瞭解民眾應用資通訊科技於生活得情況,以及數位轉型衍生的機會與風險,提供各界及各部會訂定數位平權政策重要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