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判決曾任三創人資部管理師的黃女,要賠312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曾任職鴻海集團旗下,三創數位人資部的黃姓女員工,被控填寫不實請款單,替自己和在曾在同公司的老公「自我加薪」312萬元,涉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刑事部分,黃女夫妻分別被判處3年6月、8月有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黃女與丈夫應賠償共312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黃女原為鴻海旗下「世達發」人資管理師,2013年4月起,黃女轉至「三創數位」任職。丈夫原為世達發公司的約聘人員,世達發於2013年解散,丈夫也因此離職。
黃女被控任職期間,多次填寫不實請款單給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因此領走高額薪水、獎金等。直到世達發清算資產時,發現黃女的員工扣繳憑證有異常,涉嫌自2012年6月起至2013年8月間,違法替月薪只有3萬多元的自己和老公加薪,即便老公離職,還繼續詐財。至2014年3月止,一共詐取312萬餘元。
刑事部分,黃女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判刑3年6月,黃女丈夫被判刑8月,皆得易科罰金定讞。民事部分,三創數位向黃女夫妻求償,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黃女應賠償286萬元,另與丈夫連帶賠償26萬元,一共3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