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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小三!百貨樓管偷吃已婚上司 放話:我才是受害者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法官判黃女應賠償李男妻子3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法官判黃女應賠償李男妻子3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從事百貨業樓管的黃姓女子,與已婚的李姓男上司爆發婚外情,以「阿猴」、「花花」互相稱呼,並多次上摩鐵發生性關係,李男的妻子發現丈夫手機中,發現黃女以小三來自稱,更留下「你害羞啥,每次我自己脫,好像都是我對你亂來」等曖昧訊息,因此讓妻子憤而向黃女提告,儘管黃女宣稱並不清楚李男已婚,自己才是被害者等語,但法官不予採信,判她應賠償李男妻子30萬元。

李男妻子主張,自己與丈夫結婚多年,盡心盡力為家庭付出,相夫教子,感情堪稱融洽,黃女與李男則為百貨業樓管同事關係,黃女明知李男已婚,竟私下暗通款曲,在2020年間多次親密聊天,以「阿猴」、「花花」互相稱呼,對話內容充滿曖昧煽情情話與愛心貼圖,且利用多篇短篇文章互表愛意,舉止親密程度實已超越一般朋友關係。

妻子說,2人多次出外約會及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傳送充滿曖昧煽情對話訊息,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容許男女相處界限,實已嚴重侵害配偶權與家庭生活和諧,因此向黃女求償1百萬元。

黃女則主張,李男妻子的證據,全是來自李男手機翻拍,這些對話可由任何人輕易創設,無法證明與李男聊天的人就是她;黃女更反咬,李男隱瞞已婚身分,與自己交往,2人雖曾牽手,但未發生過性關係,後來發現李男已婚後,自己大受打擊,立即斷絕往來,並辭職換工作,沒想到,李男卻死纏自己不放,不惜更換工作,製造與自己互動機會。

黃女更指控,李男的妻子得知2人婚外情後,更以她的名義創設社群軟體Instagram假帳號,向她的友人傳訊表示「嗨嗨,跟你說,我交男友了!我想問他,『親愛的,你覺得我比你老婆漂亮嗎?我的床上服務更好吧?你覺得如何?就算被告,我也好想跟他在一起』等不堪入目訊息,導致她身心狀態不佳,鬱鬱寡歡,不僅再度換工作,更在半年內連動2次大手術。

黃女更說,自己實際上才是被害人,基於道義盡力彌補,但自己並無積蓄,又得面臨龐大醫藥費,恐無以為繼,仍須面對往後漫長人生,雙方調解時的10萬元,已經是她能力範圍內的最大善意,如今只求紛紛擾擾盡快落幕,還給她寧靜,得以有機會安心面對病情,妥善治療,展開新生。

法官勘驗李男妻子提供的2人對話紀錄發現,黃女多次以小三自稱傳訊說「我並沒有想過要搶奪跟佔有,所以不想把自己當成小三」、2人更曖昧地說「林森北有浴缸」、「你害羞啥,每次我自己脫,好像都是我對你亂來」、「想多為阿猴服務」等語,因此認定黃女已侵害妻子配偶權

新北地院法官考量,黃女侵害李男妻子的配偶權,破壞與李男的婚姻關係、家庭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行為態樣、兩人交往程度、所造成精神痛苦等一切情狀後,判她應賠償李男妻子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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