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在二審宣判前一周,突然全盤認罪,外界認為是為了博得法官的好感,換取緩刑的機會,但此訴訟策略卻被法界認為,只是拖延過程的戰術,很難動搖已經審理數月的合議庭法官。
▲趙藤雄昨(10)日認了合宜宅弊案。
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承審趙藤雄合宜宅案的3名法官劉嶽承、郭豫珍、李麗珠,在今年同時審理了八里雙屍案、北捷殺人案,將謝依涵、鄭捷皆判處死刑,是謹守法律程序,且不受律師突如其來的要求影響,審判素質備受肯定。
據了解,趙藤雄一審時被認定是涉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最重處3年以下,但趙藤雄被處兩個罪刑,因此合併判處6年4個月,若二審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趙藤雄就必須入監服刑,這對已屆高齡並深陷大巨蛋爭議的趙藤雄來說,必定是一大衝擊。
外界質疑,趙藤雄突然翻供,是為了拖延案件,換取對自己有利的條件。但法界認為,趙藤雄多次在高院開庭時,並沒有對法官據實以告,在二審宣判前一刻才認罪答辯,恐難讓法官認為是真心悔改。趙藤雄的如意算盤為何?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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