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18)日朝野協商,朝野各政黨一致同意紓困條例施行期限延長一年。(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影)
面對本土疫情升溫,行政院拍板「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一年至明年6月30日,並函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18)日朝野協商,朝野各政黨一致同意施行期限延長,預計本周五交由立法院會處理。
根據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施行期間將在今年6月30日屆滿,行政院鑑於本土疫情嚴重,因此4月函請立法院同意延長施行期限一年到明年的6月30日,該預算尚餘1300餘億元,將用於執行防疫措施。
立法院會4月22日處理報告事項時,無異議通過將此案逕付二讀,由民進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衛環委員會召委賴惠員今天中午則召集黨團協商。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詢問,現在有專家提出新冠肺炎要從第五類傳染病降為第四類,如果降級就不需要24小時通報,是否還有延長特別條例施行期限的必要性。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表示,指揮中心有討論過相關議題,目前處於疫情上升階段,要等到上升至最高峰,且疫情沒有起起伏伏的狀況,才可能會改為第四類傳染病。
協商過程中,朝野立委都同意特別條例延長至明年6月30日,預計最快本周五交由立法院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