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黃韻璇報導
先前因為國內確診數攀升,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開立「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單」處理量能受到嚴重考驗,指揮中心昨(29)日表示,由於「確診者自主回報疫調系統」自5月1日上線後,仍有民眾超過3天仍未能取得或下載隔離通知書。為服務民眾,將自今日(5/30)0時起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功能,《三立新聞網》也為您整理補發條件、申請流程。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功能。(圖/指揮中心提供)
符合下列2條件民眾可申請:
一、今年5月1日至5月26日確診,但仍未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者。
二、5月27日起確診,未於三日內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者。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申請,係以電腦或手機直接上網辦理(網址為:https://dvc.mohw.gov.tw),執行三個步驟即可取得:
一、確認身分:民眾可透過本系統之多元身分驗證登入,亦可使用健康存摺APP,先點選「申請COVID-19數位證明」功能,再點選「COVID-19數位證明申請系統」。
二、選擇項目:
(1) 疫苗接種數位證明。
(2) 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可選擇核酸(PCR)數位證明或快篩陽性證明。
(3) 接觸者隔離證明:需填寫居住、隔離地址後,始可送出申請。
(4) 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需填寫手機號碼(聯絡電話)、居住及隔離地址後,始可送出申請。
三、取得證明:於申請成功畫面點選「下載/列印 數位證明」,若需列印者也可使用「取得超商列印碼」。
▲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申請成功後可至超商列印。(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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