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國雄、何正鳳/嘉義報導
嘉義有一位駕駛,原本車子是停在停車格,上午9點51分開到公司門口,之後11點多又開回去原停車格擺放,這個期間他沒有把夾在雨刷的停車單拿下來,事後發現,收費員竟然在10點01分那一欄也簽名,但是那個時間他連人帶車明明都在公司門口,他懷疑收費員根本不是每個小時來開單,向市府投訴!而市府在調查過後,發現收費員確實有疏失,撤消了當事人的收費單,也會對收費員祭出懲處!
▲黃先生控收費員亂開單。
住在嘉義的黃先生開車往後退,這裡是他的公司。6月1日上午9點51分他在公司門口停車,該地點沒有畫設停車格,但奇怪的是車窗夾的停車單在10點01分被收費員被註記有停車紀錄。
沒停車卻被開單,問題到底出在哪?往前追溯,他在當天早上9點多曾停在嘉義興業路上停車格停車。
投訴車主:「那台黑色車子,電線桿的位置。」
之後又開到公司門口,大約中午又再度開回去,剛好都是停在同一個停車格。
投訴車主:「因為我工作忙碌,有時候我就沒抽單,因為我習慣用超商機器繳費。」
黃先生看了停車單,越想越不對勁,他懷疑收費員根本不是每個小時來簽單。
投訴車主:「使用者付費,我有停你來開單合理,我沒有停你不能一見面就都蓋了。」
黃先生說先前也有類似的情況被誤收過,這次他就向市府反映,認為收費員的工作態度有問題。
嘉義市政府交通處科長盧家慧:「我們的同仁我們是要求他到現場去要拍照做個記錄,他有到場的證明,那這個案子很抱歉,我們的同仁沒有依照規定來做,所以這個部份我們就跟這位民眾抱歉,我們除了予以口頭告誡之外,後續會有行政處分。」
市府調查過後,已經幫黃先生註銷那張停車單,這次雖然是收費員的錯,不過另一方面也提醒民眾,停車後車子要移動離開,最好把停車單拿起來收好,一來避免遺失,二來也能降低收費員計費出包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