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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賠逾2千萬!女童慘遭凌虐癱瘓 保母夫妻匯3萬求輕判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宜蘭縣曾姓無照保母及丈夫凌虐女童各遭判9年、8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宜蘭縣曾姓無照保母及丈夫凌虐女童各遭判9年、8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宜蘭縣1名28歲曾姓無照保母,與許姓丈夫受託照顧5歲女童,但2人不僅強逼女童喝尿,還抓腳倒頭旋轉,導致女童癱瘓;一審法官判曾女9年、許男8年徒刑,民事賠償2396萬元;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許男庭訊表示,他已經匯3萬元,律師痛批:「3萬元想換女童一輩子?」,家屬亦認為,性侵犯可判30年徒刑,女兒癱瘓只判9年,讓她們無法接受。

據了解,2021年2月間,女童母親離婚後,從基隆搬回宜蘭居住,她為了賺錢養小孩,選擇到外縣市工作,並透過臉書找到曾女,雙方約定以每月2萬多元保母費,商請曾女照料女兒。

同年3月6日凌晨時分,女童被許女抱到醫院,當時人已口吐白沫,頓時陷入昏迷,院方發現她全身都是新舊傷,顱內壓明顯飆高,對外界刺激沒反應,醫師手術取出右腦血塊,再進行左腦血水引流,但頭部傷害成水腦症,而且意識改變。

曾女辯稱,女童在家太過調皮,玩耍碰撞才會四肢瘀青,否認虐童一事;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後發現,同年2月18日,曾女傳送女童臉貼地面的照片給丈夫,並表示:「我叫她把尿舔乾淨」、「黑黑的東西還我吃掉」;2天後曾女又傳送女童臉頰傷勢照片給丈夫,還表示「不能再打她的臉頰了」、「反正她媽媽如果說她下禮拜要回來,她的狀況沒有好一點的話,我會說我有安排去外縣市。」

法官認為,2人僅因女童難以管教,竟數度凌虐得逞,而且手段殘忍,導致女童受到重傷,曾女還是收了錢的保母,對女童有更高照顧義務,但她竟傳訊息與丈夫串供,毫無悔意,分別判曾女9年、許男8年徒刑。

檢方認為刑度過輕,因此決定上訴高院;女童母親表示,女兒狀況很差,右眼全盲,左眼視力也只剩一點點,以及右側偏癱、失語症等狀況;曾女庭訊時辯稱,她已坦承犯行,犯後態度改變,理應輕判;許男則不停表示:「錢匯過去了」、「匯了3萬」

女童母親氣憤表示,1年多來她飽受煎熬,什麼心態會收錢後把小孩打成殘廢?她希望法官給予公平正義的判決;律師痛批,保母夫妻強逼女童吃大便,還抓腳倒頭旋轉,毫無人性,一審法官判賠2396萬元,許男急忙賤賣房子,現在卻說:「匯3萬元了!」,這樣就想換女童一輩子?全案將在7月28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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