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林姓士官長在漢光演習期間對熟睡的女下士襲胸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國防部提供)
桃園市龍潭區某營區林姓士官長,2017年間趁著女下士睡著時,兩度偷摸其胸部得逞,其中一次還在漢光演習期間,林男惡行曝光後,還當眾怒嗆:「摸一下會死喔!」,一審法官判林男2年徒刑,二審改判1年4月,林男賠償20萬元,順利與女下士達成和解,最高法院改判林男緩刑3年,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林男為該營區三等士官長,2017年5月漢光演習期間,林男向女下士表示,天氣十分炎熱,士官督導長寢室較為涼爽,邀約對方到他的寢室午休;當天中午時分,女下士單獨前往林男寢室,林男卻趁女下士熟睡之際,伸手撫摸胸部得逞,女下士察覺有異,卻不知如何是好。
同年6月間,因連上同袍退伍、晉陞,林男與女下士等20餘人在外聚餐,女下士因不勝酒力而醉倒,林男示意同事開車載送女下士回到營區,並將人扶到男性士官兵寢室沙發上休息;過沒多久,林男又說女下士醉躺沙發觀感不佳,再將她扶進自己寢室床鋪,林男趁同事全都離開後,竟大膽解開女下士內衣,二度撫摸胸部得逞。
儘管女下士酒醉無力,仍知道自己被侵犯,還好她的男友及另名女士官及時發現,並將她扶回女士官寢室,但女下士蹲在地上不斷哭泣,並說出自己被侵犯的經過;另名女軍官獲悉後,當場打電話質問林男,沒想到雙方對質時,林男竟當眾怒嗆:「摸一下會死喔!」,事後女下士不甘受辱,憤而提出告訴,檢方偵結後起訴林男。
一審法官判林男2年徒刑,二審法官改判1年4月,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林男允諾賠償20萬元,雙方順利達成和解,最高法院維持1年4月刑度,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