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5年,全台民眾飽受食安問題所苦,105年元旦開始,許多與食安相關新制度也開始上路,讓民眾能在新的一年吃的安心,民眾在挑選食品時,也要更加留意相關標示。
※更多元旦新制:
【生活消費篇】 http://goo.gl/rf4API
【財經稅制篇】 http://goo.gl/G6vpE8
◎重組肉食品標示
自105年元旦起,重組肉食品皆應標示「重組」、「組合」字樣,並加註「僅供熟食」、「熟食供應」之醒語。
▲重組肉品需標示清楚。(示意圖/資料照)
◎營養補充品標示新制
額外添加含礦物質或維生素來源之營養添加劑之膠囊狀、錠狀食品,不論其添加含量多寡,其營養標示也要清楚,加註「一日請勿超過○顆(或錠、粒)」及「多食無益」。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校園禁用基改食品
凡基因改造食品,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等字樣,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將全面禁止學校使用基因改造食材和加工品。
▲校園不能使用基改食品提供餐點。(圖/資料照)
◎兒童餐禁送玩具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廣告急促銷管理辦法」,規定從2016年開始後,漢堡、炸機、可樂等食物由於皆不是合兒童長期食用,因此不得以贈送、或加購玩具等方式進行促銷。
▲兒童餐將禁送贈品(圖/翻攝自YouTube)
◎兒童台食品廣告限制
規定兒童頻道於晚間5時到9時期間,禁播含超量脂肪、鈉、糖分的零食飲料等食品廣告,其他時段的廣告也不得宣稱這些食品可以取代正餐。
▲驗光人員為民眾檢查視力。(示意圖/攝影者Hungju Lu, flickr CC License)
◎幼童近視,醫師診斷才可配鏡
為保護國人視力,新法還特別規範,驗光師與驗光生不得對未滿6歲者執行驗光;若未滿15歲,則必須有眼科醫師在旁指導,若幼童近視,應轉介給眼科醫師診治配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