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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廊遭毀56件畫作!名畫家怒告前合夥人 判賠1258萬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畫家許國風56件畫作遭毀,圖為出展的部分畫作。(圖/翻攝許國風臉書)

▲畫家許國風56件畫作遭毀,圖為出展的部分畫作。(圖/翻攝許國風臉書)

資深畫家許國風與合作過的事業夥伴陳姓男子雙方有糾紛,陳男竟闖入許國風的畫廊,用美工刀割破撕毀許的56件畫作,帶走畫廊的監視器主機,臨走前用噴漆毀壞許的壁畫。陳男除遭依攜帶凶器竊盜等罪判10月外,許男也根據畫作價值求償3千萬元。法官依畫作過去交易價值,判陳男應賠償1258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許國風與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合影。(圖/翻攝許國風臉書)

▲許國風與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合影。(圖/翻攝許國風臉書)

現年63歲的許國風是台中人,他在50年代開始學習繪製電影海報,是台中少數的手繪電影畫師之一。許國風擅用大型壁畫美化社區環境,是一名「社教藝術家」,並與樂齡學習者進行公益創作。擁有35年教學經驗,提倡「知道而畫」,運用色彩學、造型學、構成學等的設計藝術原理,解構當代時事潮流。

判決書指出,許國風與陳姓男子一起合作,在商辦大樓租下14樓及15樓經營畫廊。陳男109年6月因故退租,只剩許男獨自承租。雙方因為有糾紛,陳男竟於8月17日凌晨,用鐵鎚大壞門鎖闖進畫廊,接著用美工刀將監視器主機及數據機帶走,還刀割、毀壞裡面56件畫作,離走前用噴漆毀損許男的壁畫。

許國風求償3千萬,獲賠1258萬元。(圖/翻攝許國風臉書)

▲許國風求償3千萬,獲賠1258萬元。(圖/翻攝許國風臉書)

台中地院依加重竊盜、毀損等罪判陳男10月,易科罰金30萬元。陳男不服上訴,遭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許國風進而向陳男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認為自己是專業畫家,油畫類作品情每號2萬元,水彩、粉彩畫行情8開5萬元,炭筆、水墨畫每號1萬元,速寫畫每號1千5百元,求償56件遭毀畫作,價格從1萬元至300萬元,加上其他損失共求償3000萬元。

法官審酌許國風同年6月一場義賣畫賣出作品價格,再依許宣稱價格換算,畫作部分最後判賠1257萬多元;加上其他遭毀損物品,判陳男應賠償125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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