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視同現金!今年起餐券新制上路 服務不可差別待遇

餐券,禮券,新制圖/翻攝自百度百科http://image.baidu.com/search/detail?ct=503316480&z=0&ipn=d&word=%E5%8F%B0%E7%81%A3%20%E9%A4%90%E5%88%B8&step_word=&pn=3&spn=0&di=185099107490&pi=&rn=1&tn=baiduimagedetail&is=&istype=0&ie=utf-8&oe=utf-8&in=&cl=2&lm=-1&st=-1&cs=2850034782%2C3869578164&os=2326663458%2C2457155575&simid=3641693519%2C481104927&adpicid=0&ln=1995&fr=&fmq=1451870004588_R&ic=0&s=undefined&se=&sme=&tab=0&width=&height=&face=undefined&ist=&jit=&cg=&bdtype=0&objurl=http%3A%2F%2Fwww.taiwanb2b.com.tw%2Fwp-content%2Fuploads%2F2011%2F12%2F658687.jpg&fromurl=ippr_z2C%24qAzdH3FAzdH3Fooo_z%26e3Bpwtowgkdk_z%26e3Bv54_z%26e3BpoAzdH3Fw1-pw2AzdH3F%25Eb%25b8%25lm%25Eb%25AA%25lc%25E0%25AF%25baAzdH3F&gsm=0

▲2016年元旦起,多項新制上路,餐飲票券也是其中之一。(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6年剛開始,不少新制度皆上路,其中有一項正是國人喜愛的餐券,原本發行商家都會在票券上限制其使用時段、到期日,且損壞無法補辦等問題,經常出現消費糾紛,因此行政院消保處與衛福部食藥署明訂,今年起餐券必須註明當時消費金額,且消費者可保全額退費。

不少人會透過網路團購餐券,壓低價格又能大量消費,但總會出現票券受損或時段限制等問題,因此食藥署修正相關條例,指明餐券、禮券等同現金,消費與服務品質應等同現金,若票券上規定時段用餐即視為違反規定。

此外,爭議較大的票券受損問題,若重要資訊尚能辨識,業者需依規定補換餐券,若遺失也可向業者以50到100元的補發費用。未來餐券需註明消費金額,且不得要求使用期限,也可享全額退費,為消費者再多一保障。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