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符冠羣涉嫌弒父分屍,遭判刑19年。(資料照/中央社)
新北市永和去年12月間傳出分屍案,永和警方獲報在保平路旁的瓦磘溝內發現一具被切成「人彘」的無頭、無四肢浮屍,驚過濾相關監視器後,迅迅速追出55歲男子符冠羣涉嫌弒父,新北地院審理時認定符男弒父動機,全因父親已影響母親生活,為保護母親才會犯案,情有可原,今天(29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毀壞屍體等罪判他19年徒刑。
判決指出,符男去年11月25日將84歲父親從台中接回,與母親同住永和後,發現父親常對他與母親頤指氣使,甚至懷疑父親想闖進母親房間性侵母親,龐大壓力下萌生殺父念頭,同月28日下午1時許,趁父親睡午覺時,持枕頭將他悶死,藏屍頂樓加蓋處。
事後因屍臭味飄出,符男深怕母親發現,又怕自己入獄無法照顧母親,於是在12月6日深夜,持鋸子肢解父親遺體,並於隔日凌晨,將父親的屍首連同大型整理箱一起丟進瓦窯溝內,直到12月8日上午,區公所外包廠商進行雨水清疏,下到瓦窯溝尋獲符父遺體,全案這才曝光。
合議庭審理時發現,符男事發前喜迎父親返家居住,還特別添購家具、替父親遷戶籍;符母出庭時也供稱,兒子對自己一直以來都很孝順,若非丈夫返家後故態復萌使兒子難以接受才會痛下殺手,因此認為符男所述屬實。
合議庭考量,符男出於保護母親念投而錯誤選擇極端手段,卻因一時衝動弒父,且又分屍丟棄,行為聳動、駭人聽聞,危害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但考量他還算可教化,因此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判他16年、毀壞屍體罪嫌判他3年6月,應合併執行1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