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偵查佐陳昀寧遭判5年4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偵查佐陳昀寧,先前收受賭場業者2萬元,藉此包庇業者不被取締,8年前檢調偵結後起訴陳員;更一審法官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陳員5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全案定讞。
檢調指出,9年前萬華分局接獲情資,指出陳姓偵查佐與賭場業者私下接觸,經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警局及廉政署偵辦後發現,陳員有收受賄款後向業者通風報信之情形,檢察官偵結後提起公訴,陳員依規定辦理停職,前年1月時遭到免職。
檢調認為,天九牌賭場業者透過中間人結識陳昀寧,雙方在鵝肉店談妥價碼,只要賭場營業1天,陳員便能獲得1萬元;同年8月底時,陳員兩度未查緝賭場,並於9月初收取賄款。
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判決撤銷後發回更審,更一審法官判陳員5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全案定讞;對此,陳員同事則表示,雖然陳員工作態度不算積極,但個性海派,與大家打成一片,沒想到竟會做出收賄一事,讓人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