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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2015)年底開始,針對工時、休假、加班費與勞安等相關勞動權益,台灣高鐵工會便與高鐵展開一連串的談判,此外高鐵工會也於12月10日宣布,與公司正式展開團體協約的協商事宜,不過勞資雙方似乎尚未達成共識。高鐵工會今(9)日在臉書貼文揚言,不排除在春節期間發動依法休假,恐影響高鐵春節運輸。
▲高鐵已成為民眾的往返南北的重要交通工具。(圖/攝影者billy1125, Flickr CC License)
高鐵工會強調,自高鐵通車以來,公司持續積欠加班費粗估共5億元,雖高鐵公司多項違反勞基法之事實,皆已遭各地方政府依法裁罰,但高鐵公司依舊未完全改善違法制度,而對於勞工權益的損害賠償也未見積極回應。高鐵工會表示,若高鐵公司再不返還積欠的加班費,並具體回應工會要求,不排除春節將依法休假,意味著春節加班車恐無人可開。
高鐵工會表示,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在國定假日休假是不需要請假的。春節期間,所有輪班員工包括駕駛、站務員等,都有權依法休假,至於人力調度和營運問題,那是資方需擔起的責任。若公司對工會訴求再無任何積極回應與承諾,高鐵工會表示,將自今年2月起,發動國定假日依法休假,包括春節在內,最遲1月25日前,將會確定協商結果和是否發動國定假日依法休假。
高鐵工會五點訴求如下:
1. 立即返還國定假日未休假積欠之加班費。
2. 立即返還違法積欠之雙週加班費。
3. 立即改善休假天數不足之狀況。
4. 立即改善每工作4個小時未有30分鐘休息時間之狀況。
5. 不得強迫及威逼勞工加班,以確保營運安全及勞工權益。
針對工會抗議事宜,高鐵公司則回應,公司一向尊重及聆聽工會的意見,並持續與工會溝通協商,在雙方產生高度共識下,並保證春節疏運絕對不會有任何影響。
▲圖/翻攝自高鐵工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