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林姓慣竊於2013年涉嫌兩起侵入民宅行竊案,不僅翻箱倒櫃偷走貴重物品及現金5000元,其中一名劉姓女子還發現自己的黑色蕾絲內褲正中間被黏有嚼過的口香糖。警方採證送驗後,發現與林嫌之前涉槍砲重罪遭採集唾液的DNA比對後相符,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女性黑色蕾絲內褲。(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47歲林姓男子有竊盜、毒品等前科,2013年7月及8月分別入侵苗栗市新東街及三義鄉雙湖村等兩處民宅行竊,共損失手機、平板電腦及現金5000元等貴重財物。其中,三義鄉民宅的劉姓女屋主發現一條摺好的黑色蕾絲內褲正中間黏有嚼過的口香糖,交由警方調查,採證後送刑事局進行DNA比對。
林姓嫌犯去(2015)年5月因犯下槍砲罪遭逮,被檢警強制採集唾液DNA,經比對發現相符,林嫌才坦承犯下侵入民宅竊盜案件。但他否認有特殊性癖好,稱口香糖只是隨手丟棄,並非故意黏上去,全案於11日被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整理:實習編輯林敬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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