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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大生感冒打點滴竟終身癱瘓!澎湖三總要賠1551萬

地方中心/梁雪婷報導

澎湖科大汪姓女學生因感冒前往就醫。(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澎湖科大汪姓女學生因感冒前往就醫。(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2008年5月,19歲汪姓女大生因為感冒赴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就醫,被診斷是急性腎盂腎炎。周姓醫師隨即安排施打第三代抗生素,之後發現汪女又有低血鈣情形,於是再注射葡萄糖酸鈣,但未注意兩針劑不得混用,導致汪女終身癱瘓。案件纏訟多年,一度逆轉免賠,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再逆轉,近日判賠1551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2008年時汪女就讀澎湖科大,5月因感冒症狀前往三總澎湖分院就醫。周姓醫師認為是右側急性腎盂腎炎合併敗血症,立刻安排汪女住院治療、指示鮑姓護理師協助施打第三代抗生素治療。後來抽血發現汪女低血鈣,又指示施打葡萄糖酸鈣。而鮑姓護理師未徹底沖洗輸液套,導致第三代抗生素與葡萄糖酸鈣藥物混合產生沉澱,期間家屬看到輸液管路阻塞、內容物混濁作出詢問。依葡萄糖酸鈣仿單說明,本應停止繼續輸注,但鮑姓護理師反加快點滴輸注速度,致汪女出現抽搐、意識狀態改變、休克等症狀。

經急救,汪女被送入加護病房,生命徵象逐漸恢復穩定,不過仍昏迷不醒,之後再轉診到奇美醫院治療。汪女出現血壓降低、癲癇及休克等現象,終身癱瘓無法工作,另外意識狀態較常人欠缺,生活無法自理。2009年3月,汪女被宣告為禁治產人,喪失全部勞動能力,至今仍需人照顧起居。

高雄高分院認為,周姓醫師、鮑姓護理師與三總澎湖分院皆有疏失。(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高雄高分院認為,周姓醫師、鮑姓護理師與三總澎湖分院皆有疏失。(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汪女家屬認為院方明顯有醫療疏失,憤而提告,刑事部分不起訴,一審判決醫院及周須連帶賠償1312萬元,家長不服上訴。沒想到更一審、更二審判決結果逆轉,法官認為醫院、醫師、及護理師均無疏失,均免賠。本(9)月21日,高雄高分院更三審指出,周姓醫師、鮑姓護理師與三總澎湖分院有疏失,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本月21日判決須賠償汪女家屬1551萬1722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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