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權原、王智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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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今天(3日)下午正式駁回檢方的抗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確定交保,台北地檢署聞訊表示「尊重且遺憾」。
第5度召開張德正羈押庭,昨天(2日)晚間7點準時開庭,經過3個多小時的庭期,北院合議庭仍是做出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增加了限制出海出境的裁定。檢方不服氣,當庭第6度提出即時抗告,創下司法首例!
但台灣高等法院5度撤銷北院裁定,一方面沒有依法自行裁定,另一方面又引用過去案例表示張德正應該羈押的作法,引起法界痛批不負責任,浪費社會資源。
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嫌犯張德正坐在輪椅上,農曆過年期間不停在台北地檢署和住家之間來來回回跑了5次,平了台灣司法紀錄。當事人和辯護律師大喊凍末條,法界也傳出批評聲浪,矛頭通通指向台灣高等法院。
事實上,檢辯雙方5度交手激烈攻防,北院合議庭通通採納辯方張德正重傷、短期不會再犯案的看法,將他責付或交保。檢察官不服上訴,甚至請求高院能自為裁定,但至今仍是沒能做主,把燙手山芋丟回北院,5天4度駁回毫無擔當。
不過,高院找出民國92年江高源和薛愛民、95年張漢民等人觸犯類似案例遭到羈押的案例,究竟有無下指導棋?高院一整天沒有回應。但一個案件一開始就來回拖拉,不僅讓相關人疲於奔命,浪費的司法資源與人民信賴更是難以估計。(整理:實習編輯吳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