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賴姓男子性侵女童強制治療13年,法院駁回異議,應繼續治療。示意圖。(圖/Pixabay)
51歲賴姓男子2008年綑綁朋友的10歲女兒,注射不明藥劑後性侵害得逞,法院判刑10年,他服刑第二年開始接受強制治療,服刑屆滿後又接續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治療,至今14年。他三度提出異議,去年底又稱希望早日成家立業,孝順高齡91歲老母親,聲明停止治療。但台中高分院調閱他的治療紀錄,認定再犯風險高,駁回異議,應繼續強制治療。
賴男2021年至2022年底陸續提出3次異議,他認為自己與女童是你情我願的互動關係,當時玩得太過火造成對方傷害,他也已經懺悔反省,告誡自己不可再犯!此外他沒有身心精神疾病,自認有錯,在監獄與附設醫院14年間努力學習,期許能夠改善過去錯誤之行為。
他聲明停止強制治療,改為社區治療與心理輔導,他也會到客運或貨運公司擔任駕駛與維修技工賺錢,早日成家立業,照顧91歲老母親。
台中高分院法官調閱他的治療紀錄,培德醫院在2020、2021、2022年連續3年在「強制治療評估小組會議」中,認定賴男沒有自省能力,不僅合理化自身犯罪,認知扭曲,無法控制衝動,性偏差又對被害人毫無同理心,再犯危險性沒有顯著降低,即使讓他回歸社區,仍有危險性。法官因此認定他應繼續強制治療,駁回異議,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