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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族逃過一劫?《平均地權條例》有日出條款!花敬群:不會溯及既往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花敬群表示,平均地權條例有日出條款,且不溯及既往。(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花敬群表示,平均地權條例有日出條款,且不溯及既往。(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內政部力推的《平均地權條例》日前經立院三讀通過,並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其中,不少人關切的是否「溯及既往」。內政部代理部長、國家住都中心代理董事長花敬群今(12)日現身「南港玉成公辦都更案」,他說,「我們一定尊重法律程序,所以不會溯及既往。」

外傳改閣名單內,花敬群將由內政部代理部長轉正為正式部長,現身後,立刻引起媒體擁簇,談到近期房市最關注的「平均地權條例」及建商狂轟法案影響都更、危老一事,花敬群首先一肩扛下說,「所有相關細則力拚半年內完成!而且都更、危老重建都是自住需求,相信沒影響的問題!」

花敬群說,「由於法案針對的是投機炒房,預售屋轉單、已經長年在台灣肆虐,所以推出後預計會影響1、2成的購屋,但我們從來不是要將房價打到什麼地步,只是為了矯正投機風氣,所以尊重市場自由。」

他還指出,「政府立法,絕對尊重律法,所以不可能溯及既往,法案上路前的購屋行為,無論是預售屋或私法人購屋,未來仍能轉售,而且上路前還有日出條款作為配套。」

不過花敬群也強調,「法案中的重罰炒作行為,則沒有所謂的日出條款,一旦上路後,若有炒房行為,經查屬實後,將嚴格執行,重罰不貸。」

內政部日前表示,住宅是用來居住的,而非是用來投資炒作的商品。近年來,因經濟成長,促使房市購屋需求及交易熱絡,投資客或部分業者,趁勢藉由預售屋換約或營造熱銷搶購等手法,炒作哄抬房價,並將高房價成本轉由全民負擔,所以內政部特別推動「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有五大重點如下:

一、限制換約轉售: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將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四、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其中「需經內政部許可」,於取得後並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以防杜藉其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

五、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數處罰3萬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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