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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師冒名恐嚇「捐1億給媽祖」 顏清標求償法院判賠金額曝光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顏清標遭冒名恐嚇建商,要求捐1億給媽祖。(圖/翻攝畫面)

▲顏清標遭冒名恐嚇建商,要求捐1億給媽祖。(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李姓退休老師因政論節目名嘴,猛批鎮瀾宮假借信仰名義「斂財」,認為北屯某建商與市府勾結。他冒用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名義寄恐嚇信給建商,「捐壹億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多位名嘴及政治人物也在恐嚇對象。李男遭依偽造文書罪判1年10月,顏清標也因遭冒名,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最後判李男須賠償48萬元。

去年3月,北屯區某建設公司收到恐嚇信,署名「董事長顏清標」,寫道「捐壹億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消息一出,顏清標隔天就開記者會澄清,並報警逮人。警方循線在太平區逮捕李姓男子,發現他是一名退休教師,前後共寄出20封恐嚇信,對象包含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中市長盧秀燕及多位名嘴。

恐嚇信內容提到「縱容顏家、小心狗命」、「ㄍㄢˋ假情假意,恁爸肏妳」、「天地不容、路旁埋屍」等。其中有8封用大甲鎮瀾宮的名義,要求收信者捐錢給媽祖,「否則送慶記」。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等罪20項罪行,判李男共1年10月,案件仍在審理中。

顏清標提民事損害賠償,李男須賠償48萬元。(圖/翻攝畫面)

▲顏清標提民事損害賠償,李男須賠償48萬元。(圖/翻攝畫面)

顏清標另提告李男冒名到處恐嚇,足以混淆收件人,對他的名譽造成不法侵害。他曾擔任議員、現又為大甲鎮瀾宮董事長,屬社會上公眾人物,不雅的信件內容會輕蔑、貶抑其人格。事發後,他需向收件人解釋並為此事奔波,妨礙正常工作進行、造成日常生活不便,更需擔心李男的行為會導致其他麻煩事端而忐忑不安,受有精神上的痛苦,求償80萬元。

台中地院認為,李男侵害顏清標姓名權與名譽權情節嚴重,求償有理,判他需賠償4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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