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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無「伏」雞之力?靚媽淚控雞叫、雞屎味騷擾1年:過完年變更多隻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16:19 發稿時間;17:49更新

陳女投訴鄰居雞隻擾鄰,年前市府聯合稽查,養雞者承諾自行移置,如今竟然變成越養越多隻。(圖/陳女提供)

▲陳女投訴鄰居雞隻擾鄰,年前市府聯合稽查,養雞者承諾自行移置,如今竟然變成越養越多隻。(圖/陳女提供)

汐止陳女去(111)年12月30日向《三立新聞網》投訴,「鄰居養雞夜夜雞鳴,投訴侯市府五單位一年無果!」當日下午侯市府工務局、環保局、汐止分局、動保處等,進行聯合會勘,屋主承諾1個月內撤離,然而時間到了,陳女再度淚訴,「不僅沒有撤離,雞還越養越多隻,整個過年都在雞聲尖叫跟雞屎味中度過!」

陳女表示,「這件事情真的很怪,2戶鄰居在前院及前方國有地部分,飼養50多隻雞,每天夜晚雞鳴,吵得我們不能入睡,之前投訴市府一年無果,爆料媒體後才有聯合稽查舉動,當天養雞當事者自己向市府承諾要一個月內移除,如今卻越養越多隻。」

她說,「真的很無奈,似乎沒有公權力可約束擾鄰問題,我們全家都投給侯友宜,但碰上事情,才知道市府效率這麼慢,苦苦守候一年,才等到稽查,最後仍無法將事情處理好,過年期間,夜晚、凌晨都在雞鳴聲度過,全家都睡不好,過了一年難忘的新年!」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安寧安全。這是唯一市府可管小動物噪音與衛生問題的條例,各地方縣市府權責機關不同,如新北市是工務局,台北市則是建管處,有需要可向地方政府確認。」

記者詢問相關單位,「新北市工務局」、「國產署」、「汐止警局」,奇怪的是,工務局與國產署、汐止警局說法出現了分歧。

新北市工務局公寓科表示,「養雞位置處於社區範圍外,公寓大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無法約束。另當日會勘飼主承諾1個月內將所有雞隻清除改善,未能依期限改善,警方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視證據裁罰。」

記者詢問汐止分局,汐止分局表示,「農曆年前確實與主責機關工務局共同會勘,類似擾鄰事件,警方自然會全力依法協助民眾;倘若須社維法處置,須2戶以上檢舉方能執行。」

國產署回應,「1月9日我們收到市府公文後,隔日立即派員前往,發現養雞戶在『透天型』房子前院飼養雞隻,但未設有圍籬,雞隻跑到國有山坡保育地,占地約50平分公尺,當事者承諾將設圍籬,避免跑到國有地,但昨(30)日再度派員前往,發現並無改善,已移送檢調,等待司法調查。」

陳女說,「年前的會勘,會議記錄明明說1個月內會自行撤離,如今時間已到,雞隻不減反增,工務局還強調沒有在社區內,但明明就飼養在房子前面,那就是社區範圍啊!」

吳翃毅表示,「住宅糾紛中,擾鄰問題因為涉及『人』,往往最難處理,但倘若主責機關態度不夠正確,效力不彰,對於民眾來說,恐怕只會更手足無措。」

陳女表示,今日下午警方與工務局再度前往,此時(16時)為陳女與養雞2戶協調當中,協調過程,其中1戶目前配合改善,僅留1隻公雞配種,也同意盡量將母雞往私有空間角落移動;另1戶則是年前承諾自行移除,如今卻又顧左右而言他,並強調自己剛從大陸回來,然後雞隻無法控管,會自行跑到國有地。

17時陳女表示,「目前已協調畢,經工務局、警方、環保局努力溝通,予自行承諾移除的養雞戶再10日的改善時間;另1戶則允諾配合隨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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