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47歲康姓女子,去年(2015)11月因為大拇指受傷,前往台中慈濟醫院急診,她卻因為酒後情緒失控毆打林姓護理師,導致對方肩膀、手臂挫傷,雖然雙方事後達成和解,但康女仍被台中地檢署以違反《醫療法》起訴。
▲台中慈濟醫院/翻攝自Google map
據《蘋果日報》報導,起訴內容指出,康女當天酒後被送到急診室,因為情緒激動被護理人員用束帶約束,等到3小時後要解開束帶為康女處理傷口時,她突然出手毆打林姓女護理師,所幸當時保全即時出手制伏,但護理師也因此受傷。事後雙方達成和解,護理師也撤回告訴,但康女的行為已違反《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嫌,屬於公訴罪,依法需起訴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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