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陳姓男子為國立大學博士班學生,因酒駕被攔查,猛漱口後進行酒測,酒測值仍超標。(圖/翻攝畫面)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31歲)為某國立大學博士班六年級學生,去年6月,因為貪杯上路遭逮,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一審法官判陳男2月徒刑;陳男上訴求法官輕判,因酒駕害自己可能申請不到美國簽證,原本計畫要到美國當交換學生被迫喊卡,二審法官認為陳男已知錯,改判緩刑2年,如此一來,2年期滿便能順利申請美簽,赴美當交換生進行研究。
去年6月4日晚間9時許,陳姓男子與好友於鹽埕區某小吃部聚餐,過程中喝了一支玻璃瓶的啤酒,結束後騎機車載友人上路,於1時許行駛於七賢二路與河西路口時,遭員警攔查,經酒測發現酒測值達每公升0.71毫克,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這一時貪杯酒後上路,卻把陳男要前往美國當交換生的計畫打亂。
▲陳姓男子因為貪杯上路,導致自己原訂1月赴美當交換生,計畫全被打亂,上訴求法官給予緩刑。(圖/翻攝畫面)
原來,陳姓男子為國立某大學的博士生,原定今年1月即將赴美國當交換生,但卻因為酒駕進了警局遭移送,一審法官判刑2月,併罰1萬5千元,得易科罰金;但如此一來,陳男就因為酒駕留下刑事紀錄,恐無法順利申請到美國簽證,國科會的補助也無法申請。
陳男為減輕酒駕闖禍對自己未來的影響,便上訴希望法官能給予緩刑,二審法官發現,陳男在就讀博士班的6年間,一共參與國外學術研究會共發表25篇學術期刊論文,確實對於半導體及光通訊領域有一定實力,且有出國深造之計畫,再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後,維持原本刑度,但另宣告緩刑2年。
據了解,原一審判刑2年,陳男必須要在案件執行完5年後,才不會記載其刑事記錄,但二審另宣告緩刑2年,只要等到2年期滿,陳男便能申請良民證,且不會有酒駕紀錄,等於能夠提前3年申請美簽,縮短影響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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