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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俠」夏光莉、藍文青同居28年分手!請求夫妻財產分配 法官判敗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夏光莉的女俠形象深植人心,與藍文青的大俠相配,一度是令人稱羨的佳偶。(資料照/翻攝自)

▲夏光莉的女俠形象深植人心,與藍文青的大俠相配,一度是令人稱羨的佳偶。(資料照/翻攝自)

資深藝人夏光莉(本名:夏宗莉),與男藝人藍文青的俠女、大俠配,一度是人人稱羨的佳偶,2人一同開設的「藍寶寶」麻辣火鍋店也成為經典名店。但2人多年後分手,夏光莉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針對2人28年來共同創造的財富,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她應分得6856萬餘元。不過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夏光莉與藍文青並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判決夏光莉敗訴。全案可上訴。

夏光莉主張,外界都知道,「藍寶寶」麻辣火鍋店是她和藍文青共同開設、經營的。之後也一起跨足房地產業,也獲得不小收益,直到藍文青外遇,還與外遇對象生下3個孩子,2人決裂。她與藍文青共同創業、共同生活、交往,不僅有性、生活上的共同,也有經濟上的共同,主觀上,2人即已結為夫妻,因此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

夏光莉的委任律師則表示,2人為實質上的夫妻,經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為1億3712萬餘元,請求應判夏光莉獲6856萬元。

法官認為,夏光莉、藍文青從來沒有舉行結婚儀式,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因此夏光莉無法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判決夏光莉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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