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蔡京京在2012年犯下弒母案,冷血的態度震驚社會。蔡女在事前還曾與丈夫曾智忠找來化妝師,化老妝扮成母親的樣子,試圖拿提款卡盜領母親的存款,但化完妝後卻落跑不付錢。台北地院今(2)日對賴帳一事連線判決,依詐欺罪判處蔡女、曾智忠各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蔡京京因要錢不成,殺害母親。(圖/資料照)
蔡京京與曾智忠2012年因謀財不成,聯手殺害母親,綑屍後丟進大海。事後,兩人被收押禁見於看守所,毫無悔意,還在獄中辦理結婚登記。殺人罪部分,台北地院一、二審各判無期徒刑及死刑,花蓮高分院更一審無期徒刑。
而在殺害母親前,蔡京京與曾智忠曾找來陳姓化妝師,替蔡女刻意化成老妝,試圖盜領母親存款。原本雙方談妥8千元化妝費用,蔡京京還欺騙陳女化妝是為了參加校慶活動,但兩人化完妝後就藉故離開,陳女事後上網查證,才驚覺受騙。
因兩人目前仍於看守所中,台北地院上午以視訊宣判,依詐欺罪判處蔡女、曾智忠各4月徒刑,兩人分別聽判後皆高喊「法官違法」,本案可易科罰金12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