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蕭宥宸報導
▲游毓蘭批評交通部,一再拒絕國際通採的速限依據。(圖/資料照)
在國內許多路段長年被詬病「速限不合理」的情況下,立法院近日修法將嚴重超速規定下修為40公里。國民黨立委游毓蘭直言,定義下修,確實能有效嚇阻嚴重超速,但交通部一再拒絕「國際上通採的自由車流第85分位速度作為速限依據」,恐怕對交通安全沒有明顯幫助。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14日通過,雖提高未讓行人、危險駕駛等罰鍰,並還給民眾部分檢舉權,但也出現諸多爭議。包括在台灣馬路上情況最嚴重的紅黃線違停,民眾依舊無法檢舉;另《道交條例》危險駕駛中的「嚴重超速」定義由「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罰款上限也調高為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
游毓蘭直言,此番修正對危害安全嚴重超速的嚇阻當然有效。但交通部一再拒絕各立委所建議、國際上通採的「自由車流第85分位速度作為速限依據」,導致國內道路目前速限普遍偏低,再加上到處加設的區間測速,恐怕對交通安全沒有明顯幫助,而是把人民當提款機,拚命製造罰單。
游毓蘭表示,她將召開協調會,要求交通部檢討合理速限,公布各主要道路的第85分位速度,以及警政署應檢討區間測速設置的必要性合理性。「希望能夠大家一起合作來制定合理的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