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桃園一名男大生和國三女友在交往期間,發生關係達45次。(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桃園一名單親媽媽得知國三女兒和潘姓男大生交往,答應讓對方借宿家中,但經常提醒女兒才15歲,不准2人有超友誼舉動,沒想到後來卻在家中撿到用過的保險套。經過詢問,女兒才坦承和潘男發生關係45次,氣得她提告,法院審理結果也曝光了。
根據判決書,少女和潘姓男大生是男女朋友關係,自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4月24日交往,這5個月潘男常來借宿,少女的媽媽雖然同意,但曾多次告誡:「女兒未滿16歲,不得發生關係」,萬萬沒想到,某天在家中發現用過的保險套,這才得知女兒多次和潘男發生關係,次數多達45次。
對此,潘男坦承犯行,而少女男友也作證,每次都是他開車載潘男回大學宿舍,途中也有告知對方「少女未滿16歲,不得發生關係」,也曾開車載他到少女就讀的國中校園拍畢業照,代表潘男知道少女未成年。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已達成和解,少女和媽媽都願意原諒潘男,並給他緩刑的機會,依45個「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合併處1年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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