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勝雄
4月26日中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修訂《反間諜法》,宣稱新法完善了間諜行為的定義,實際上卻是定義模糊,缺乏明確界定,不僅給予中國司法調查單位有無限擴權解釋的空間,更擴大了國安單位的執法權力,在新法的定義之下,只要任何被中國當局認為違反「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涉嫌人士都可被搜查及拘捕,更要求郵政、電信及互聯網服務業者需配合政府打擊間諜活動。
事實上只要批評中國都會被中國當局算作違反國家安全,近年有不少台灣人士入境中國後遭拘捕,例如2017年3月李明哲入境中國被中國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5年。2022年8月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赴中參加圍棋比賽時被捕,並以涉嫌「分裂國家罪」起訴。而國台辦也在新法修訂通過同日,證實八旗文化總編「富察」李延賀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在接受調查。除了台灣人外,中國黨媒《光明日報》評論部副主任董郁玉也被中國當局以間諜罪起訴,而至今中國當局仍未表示起訴理由,其家人猜測他恐因與外國人士往來而被視為間諜。
▲4月26日中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修訂《反間諜法》(圖/網路)
自習近平於2012年底上台以來,中國在人權表現全面倒退,對其國內人民嚴厲限制言論自由並實施嚴厲監控,如今又藉由修訂《反間諜法》遂行其政治目的,意圖加劇寒蟬效應。另一方面,大陸國台辦主任宋濤又表示,將積極推動兩岸人員往來正常化及擴大兩岸交流合作,接待台灣各界人士,宣揚「兩岸一家親」;在「辜汪會談」30周年座談會強調,只要台灣當局認同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就可恢復兩岸協商談判。
中國向來以「威脅/利誘」兩面手法操弄政治目的,從早期的「文攻武嚇」,轉型到「以商逼政」、「以經促統」、「三中一青」、「一代一線」,滲透的層面從政治經濟,轉向多元的文化、宗教、藝術及傳播,如今新版《反間諜法》意圖營造風聲鶴唳,對台人恐嚇威脅更甚於宣誓不惜武統台灣,筆者呼籲台灣民眾必須要體認到「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並不存在,「委屈的和平不是和平」,唯有中國尊重人權、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等理念,台灣人民才能享有真正的和平。
《作者簡介》李勝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