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與婊子,非當事人(合成圖/翻攝自奇美食品官網、網易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的詹姓女子在臉書發起團購林書豪球衣,卻因與潘姓買家出現退款糾紛,在臉書上稱對方是「臭BIAO ZI」,被控公然侮辱。法院審理時,詹女辯稱「BIAO ZI」是指「包子」不是「婊子」,且英文字典查不到「婊子」的意思,沒有污辱對方之意;但法官依前後文判斷,認定她罵對方「婊子」,依法判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0萬元。
在臉書暱稱「咪咪」的詹女,2013年發起團購球衣,卻因為退款問題,在臉書上留言「剛剛發生了一件大事,咪心大悅,決定放過這臭BIAO ZI,晚上就將她的款項退回,這件事就先告一個段落囉…」遭控公然侮辱。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詹女在法庭上強調自己曾在美國與澳洲留學逾8年,擔任翻譯近2年,因認為潘女「就像苦情的包子」彷彿皺著臉,所以才用「BIAO ZI」形容對方像包子,帶有可愛的意思;但潘女反駁,她到簡體字網站以漢字拼音查詢,發現「BIAO ZI」就是罵人「婊子」的意思。
台中高等法院認為,詹女在臉書發文後有人留言「Bitch」(婊子),詹女沒阻止反而跟著留言「臭BIAO ZI」,並一直解釋「BIAO ZI」讀音類似「Beach」(海灘),依前後文判斷認定詹女意指「婊子」,判處拘役10日。